稅務諮詢
地域來源原則
香港採用「地域來源原則」,即所有在香港開展業務的個人或公司,無論是否在本地註冊,均需就源自香港的收入繳納稅款。
香港的主要稅務類別
香港的稅務系統包括以下四個主要類別:
利得稅
薪俸稅
物業稅
印花稅
香港不適用的稅項
香港不徵收以下稅項:
銷售稅
增值稅(VAT)
股息稅
資本增值稅
稅務申報
負責業務的人士必須每年向稅務局(IRD)提交稅務申報表。
有限责任公司或合夥企業的稅務申報表通常於每年4月發出。
薪俸稅申報表一般於每年5月發出。
提交稅務申報表的截止日期為發出日期後1個月。
服務範疇
我們的服務包括:
提供稅務諮詢和稅務規劃,以合法方式盡量減少稅務負擔
擔任個人或公司的稅務代表
準備和提交稅務申報表、稅務計算和申報,涵蓋:
利得稅
薪俸稅
物業稅
僱主報酬及退休金申報表
申請延長稅務申報表提交期限
申請暫緩繳納暫繳稅
協助處理對稅務評估的異議
支持回應稅務局的稅務查詢
協助申請離岸收入豁免申索
進行稅務實地審計和調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