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秘書服務

法律要求

根據《香港法例》第622章《公司條例》,每間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,以履行公司的法律義務。

公司秘書的職責
  • 向公司註冊處報告組織結構、股東和董事的變更

  • 規劃董事會會議的議程並為股東年度大會做準備

  • 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和指導,確保遵守相關法定條例

服務範疇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  • 擔任您組織的公司秘書

  • 準備和提交法定文件,包括年度申報表

  • 起草會議記錄和議程

  • 管理董事的任命和撤免

  • 處理註冊地址的變更

  • 協助分配已發行股份

  • 處理股份轉讓

  • 協助更改公司名稱

  • 修改公司章程

  • 準備特別決議案